發布時間:2012-12-17 信息來源:新華社 瀏覽次數:2781
針對廣州市越秀區建業大廈“12·15”火災事故,公安部消防局12月16日發布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提示,從高層建筑火災預防、逃生自救等方面,提醒社會單位和群眾注意消防安全。
一、高層建筑疏散通道和樓梯間嚴禁堆放雜物,防火門要保持常閉狀態。發現高層建筑火災隱患,請撥打96119進行舉報。
二、置身高層建筑火場時,要盡快從安全通道撤離。切勿貪戀財物,更不能返回火場拿取財物。
三、建筑消防設施要確保完好有效,火災自動報警、自動噴水滅火等消防設施處于自動啟動狀態。
四、煙火封堵逃生通道時,可退回房間關閉門窗,用濕布條等堵塞門窗縫隙,向迎火門窗澆水降溫,并通過撥打電話求助或在陽臺、臨街窗口大聲呼喊、照射手電、拋扔衣物等發出求救信號。
五、高層建筑著火后,切不可盲目跳樓。如果被困于三層以下,可沿排水管下滑或將床單結成繩索滑繩自救逃生,也可將室內席夢思、被子等軟物拋到樓下,從窗口跳至軟物上逃生。